高新區 | 現決定開展2022年度重慶高新區“金鳳凰”人才支持政策孵化器相關條款第二批兌現申報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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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紐小編從重慶市高新區官網獲悉,為落實《西部(重慶)科學城“金鳳凰”人才支持政策(試行)》孵化器相關條款獎勵兌現工作,引導西部(重慶)科學城核心區內孵化器向專業化、市場化轉型發展,重慶市高新區創新服務中心現決定開展2022年度重慶高新區“金鳳凰”人才支持政策孵化器相關條款第二批兌現申報相關工作,有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經認定的有效期內的重慶高新區專業孵化器。
二、相關條款及認定條件
專業孵化器每孵化培育1家獨角獸企業、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50萬元獎勵(稅后)。對入駐專業孵化器創新創業的高校優秀學生(團隊)給予10萬元支持。獲批國家級孵化器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上述相關條款的認定條件及佐證材料等,詳見附件1。入駐專業孵化器創新創業的高校優秀學生(團隊)相關項目申報由其入駐的專業孵化器進行統一申報。
三、兌現申報材料
專業孵化器按要求填寫《項目兌現申報表》(附件2),并將相關兌現申報材料于2022年11月4日12:00前提交至重慶高新區創新服務中心(蓋章紙質件一式二份、裝訂成冊,掃描件發郵箱wjz791416157@163.com)。
四、注意事項
(一)請各相關單位仔細閱讀相關要求,嚴格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
(二)本期項目兌現期間的起點時間為2021年3月,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4日。
(三)西永微電園范圍內“金鳳凰”人才支持政策專業孵化器相關條款的申報和兌現由西永微電園公司負責。
“金鳳凰”人才政策專業孵化器相關條款兌現指南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西部(重慶)科學城“金鳳凰”人才支持政策(試行)》(以下簡稱“金鳳凰”人才政策)專業孵化器相關條款獎勵兌現工作,引導西部(重慶)科學城核心區內孵化器向專業化、市場化轉型發展,參照《重慶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渝科局發〔2019〕63號),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 重慶高新區創新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創新服務中心)負責西部(重慶)科學城核心區內“金鳳凰”人才政策專業孵化器相關條款的政策咨詢、申報、兌現等工作。
第三條 本指南適用對象為西部(重慶)科學城核心區內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創新平臺。
第四條 本指南遵循“金鳳凰”人才政策的各類規定和要求,同時為擬出臺的孵化載體支持政策相關內容提供指引。
第二章 專業孵化器認定標準
第五條 孵化器是指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科技企業和企業家精神為宗旨,提供物理空間、共享設施和一系列專業化創新創業服務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其主要功能是圍繞科技企業的成長需求,集聚各類要素資源,推動科技型創新創業,提供創業場地、共享設施、技術服務、咨詢服務、投資融資、創業輔導、資源對接等服務,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存活率,促進企業成長。
第六條 專業孵化器是指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在孵企業數量不低于20個、在某一細分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在孵企業數量占比70%(含)以上的孵化器。
第三章 專業孵化器認定流程
第七條 通知發布
創新服務中心定期發布開展專業孵化器認定的通知。
第八條 資格初審
創新服務中心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提交專家評審。
第九條 專家評審
專家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通過后認定為專業孵化器,由創新服務中心進行管理。
專業孵化器認定有效期為3年整,超過有效期須重新申請認定。
第四章 相關條款兌現指南
第十條 專業孵化器每孵化培育1家獨角獸企業、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50萬元獎勵(稅后)。
(一)認定條件
1.獨角獸企業認定標準按照《重慶高新區支持西部(重慶)科學城企業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執行。
2.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指納入“四上企業”統計的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四上企業”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等統稱)
(二)佐證材料(各申報項目根據實際情況提供)
獨角獸企業相關證明材料;規模以上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 對入駐專業孵化器創新創業的高校優秀學生(團隊)給予10萬元支持。
(一)認定條件
1.“優秀”認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1)獲得省部級以上(含)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以上(含)獎項,或科學技術獎等榮譽;
(2)核心人員(指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管等)為博士、博士后(含在讀)等高層次人才;
(3)與專業孵化器產業領域有實際性關聯,并獲得相關專利(指一、二類知識產權)。
2.“高校學生”認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高等??萍耙陨蠈W校;
(2)在校生或畢業3年內(起算時間自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學生。
3.“入駐”認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已注冊成立企業;
(2)與專業孵化器簽訂入駐協議等;
(3)實地入駐專業孵化器并實際辦公(指有辦公空間及人員)。
(二)佐證材料(各申報項目根據實際情況提供)
省部級以上(含)創新創業大賽獎項或科學技術獎等證書復印件;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管等的相關證明材料,博士、博士后等高層次人才的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專利證書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在讀證明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與專業孵化器簽訂的入孵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其他。
第十二條 獲批國家級孵化器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一)認定條件
獲批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
(二)佐證材料
國家級孵化器獲批通知文件。
第五章 兌現評審及資金撥付流程
第十三條 兌現評審
創新服務中心定期發布開展“金鳳凰”人才政策專業孵化器相關條款兌現的通知,申報對象根據通知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由專家進行兌現評審。
第十四條 資金撥付
兌現評審結果經創新服務中心審議后,報管委會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撥付資金。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金鳳凰”人才政策專業孵化器相關條款兌現期間的起點時間為“金鳳凰”人才政策出臺當月,即2021年3月。
第十六條 西永微電園范圍內“金鳳凰”人才政策專業孵化器相關條款的申報和兌現由西永微電園公司負責。
第十七條 本指南由創新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須附資料及相關說明:
1.真實性承諾書(自擬,簽字蓋章)。
2.專業孵化器運營主體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各申報項目的佐證材料,按照項目兌現申報表中的序號順序,詳見《“金鳳凰”人才政策專業孵化器相關條款兌現指南》中相關要求,并根據實際情況提供。
4.項目兌現申報表,根據項目申報實際數量,對表格進行調整,序號連續編號。
5.項目兌現申報表中,“相關簡要情況”列為該兌現申報項目符合對應認定條件(詳見《“金鳳凰”人才政策專業孵化器相關條款兌現指南》中相關要求)的簡要情況說明。
附件下載:項目兌現申報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