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科技局丨現征集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項目!(附征集指南)
項目申報咨詢服務熱線:157-2334-8380(微信同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關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項目的通知》(國科外便〔2023〕59號)有關要求,現啟動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項目組織申報工作。
一、申報具體要求
嚴格按照《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關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項目的通知》(附件)執行。
二、報送時間
科技部本次項目征集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20日。我局將組織專家評審,按要求擇優向科技部國合司推薦,推薦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7日。
請各申報單位詳細閱讀征集指南(附件),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17:00前將簽字蓋章的紙質版材料(3份)報送至我局,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和掃描件(PDF格式)打包發送至郵箱cqskjjgjhzc@163.com。
三、咨詢電話
聯系人:劉莉
電? 話:023—67250952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新溉大道2號生產力大廈1013辦公室
附件: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關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項目的通知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6月6日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關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2023年4月6日中法兩國元首見證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法蘭西共和國歐洲和外交部關于設立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的行政協議》及4月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法蘭西共和國聯合聲明》,中國科技部與法國歐洲和外交部共同設立并實施“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法方稱為中法休伯特·居里安合作計劃“蔡元培科研課題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旨在促進中法科研團隊之間的交流互訪,推動兩國科研機構加強合作。中方主管部門為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執行管理機構為中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協會。法方主管部門為法國歐洲和外交部,執行管理機構為法國高等教育署。根據中法雙方相關協議和工作安排,現啟動2024年度“計劃”項目征集工作。
在2024年度“計劃”框架下,雙方擬聯合資助15個科研交流項目,其中10個面向所有科技領域(不包括人文科學、社會科學),5個面向碳中和領域。每個項目由中法科研團隊聯合申報,并根據對等原則開展交流互訪(有關要求詳見附件1“征集指南”)。中方主管部門將為入選的中方科研團隊赴法開展科研交流活動提供每個項目共15萬元的資助,項目執行期為2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法方主管部門將為法方科研團隊來華交流提供相應資助。
請各單位按照《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征集指南》(附件1)要求,推薦不超過3個候選項目,并將相關材料(簽字蓋章有效)于2023年7月20日前報送至中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協會。申報結束后將組織專家評審,根據中法雙方評審結果擇優錄取并通知各有關單位。
聯系方式:
中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協會
楊然 010-68550603,xiehui@caistc.com
附件下載:
4.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派出協議(入選后簽訂)
5.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赴法同意書(入選后簽訂)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
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征集指南
“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法方稱為中法休伯特·居里安合作計劃“蔡元培科研課題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是中國科技部與法國歐洲和外交部共同設立并實施的科技人文交流項目,旨在促進中法科研團隊之間的交流互訪,推動兩國科研機構加強合作。中方主管部門為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執行管理機構為中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協會。法方主管部門為法國歐洲和外交部,執行管理機構為法國高等教育署。根據中法雙方相關協議和工作安排,現啟動2024年度“計劃”項目征集工作。
一、領域方向
2024年度擬支持15個科研交流項目,其中10個面向所有科技領域(不包括人文科學、社會科學),5個面向碳中和領域。
二、申報要求
(一)中方派出單位須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法人科研機構或高校。
(二)本交流項目支持中法科研團隊圍繞同一研究內容開展交流互訪。參與每個交流項目的中法科研團隊的組成人數應相等或相近,且科研水平相近,并在對方國家交流相同或相近的時長。中方科研團隊應至少由3人組成,包括1名資深科研人員(相當于副高級以上職稱)、1名青年科研人員(相當于中級以上職稱)和1名博士生或博士后。
(三)參與交流項目的中方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在派出單位從事科研工作的正式人員或博士生;
3.科研人員應具有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博士學位;
4.身心健康,具備良好的英語或法語語言溝通能力;
5.承諾在法國交流期間遵守當地法律,尊重當地習俗。
(四)項目執行期為兩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中法科研團隊對未來知識產權歸屬和成果轉化收益歸屬應有明確約定或意向性約定,且符合我國法律法規中關于知識產權歸屬和成果轉化收益的有關條款(須附知識產權協議或相關意向性協議、備忘錄、證明信等材料作為申報書附件)。
三、申報流程
(一)中法合作雙方需分別按照本國主管部門有關要求,分別提交申報材料,并在申報書中包含雙方一致同意的合作內容,單方申報項目無效。法方指南鏈接:https://www.campusfrance.org/fr/caiyuanpei,法方申報咨詢聯系郵箱:science.pekin-amba@diplomatie.gouv.fr
(二)中方項目負責人將全套申報材料報送至派出單位的上級組織推薦部門,由組織推薦部門填寫匯總表(附件3)并蓋章后,將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執行管理機構,每個組織推薦部門推薦不超過3個候選項目;
(三)組織推薦部門指派出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的科技廳(委、局),或派出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各有關部門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
四、材料報送及受理
(一)申報材料
1.申報書(附件2)及有關附件;
2.匯總表(附件3)。
(二)材料報送
1.請各組織推薦部門將紙質材料(一份)寄送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乙11號梅迪亞中心寫字樓1205室 中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協會(郵編:100038)
收件人:楊然,聯系電話:010-68550603
2.將以上材料電子版和掃描件(PDF格式)發送至xiehui@caistc.com,郵件標題格式為“組織推薦部門-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計劃”。
3.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7月20日18:00前(以寄出時間為準)。
(三)材料受理
1.執行管理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與法方共同確認申報有效的項目清單;
2.執行管理機構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3.主管部門會同執行管理機構確認評審結果,與法方共同開展聯合遴選,根據雙方評審結果確認擬支持的項目清單;
4.主管部門發布入選通知。入選結果將通過郵件通知項目負責人,入選通知書將寄送至組織推薦部門。
四、預算安排
(一)中方主管部門為入選的中方科研團隊赴法開展科研交流活動提供兩年度共15萬元的資助,按每年度7.5萬元進行撥付,用于支付中方科研團隊赴法交流所需國際旅費、食宿等相關費用;
(二)資助經費必須在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度;
(三)在資助撥付前,派出單位需提供與所撥付資助經費等額的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或正式發票;
(四)資助經費可用于購買在法交流期間保險,入選人員須在行前將已辦理保險證明(至少包含醫療保險和人身險)發送至執行管理機構;
(五)資助經費應全部用于入選人員短期交流,派出單位不得截留經費。
五、項目執行與有關要求
(一)項目執行
1.執行管理機構與派出單位簽署《派出協議》(附件4)后,向其撥付當年度資助經費;
2.入選科研團隊中方人員分別填寫《赴法同意書》(附件5),實際赴法時間將以《赴法同意書》為準;
3.入選科研團隊中方人員按照派出協議赴法開展科研交流;
4.中方項目負責人在第一年度11月15日前向執行管理機構與派出單位提交項目中期進展報告及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包含科研合作成果、本年度已執行或年底前預計執行的交流情況、本年度出入境信息、本年度財務決算及下一年度的預算;
5.中法雙方主管部門和執行管理機構將根據合作雙方提交的中期進展報告和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對項目執行情況和是否符合對等交流原則進行審核,共同決定是否給予第二年度經費支持;
6.執行管理機構對通過中期評審的項目撥付第二年度資助經費。
(二)總結材料
中方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結束3個月內,向執行管理機構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及經費使用總報告,應包括:
1.5000字以上的科研交流文字總結材料,包含執行交流情況、科研合作成果等;
2.至少20張分辨率大于1280x720的科研交流紀錄照片;
3.10分鐘以上時長,1080P以上清晰度的科研交流紀錄視頻;
4.出入境信息材料,包括簽證頁復印件和出入境記錄復印件;
5.經費使用決算表。
(三)有關要求
1.入選科研團隊中方人員需認真規劃訪問日程,嚴格執行訪問任務,按相關規定自行辦理出國手續,訪問期間需嚴格遵守國家外事紀律。
2.入選科研團隊中方人員抵法后3個工作日內,需當面或通過電話、視頻等形式向中國駐法國使館報到。中國駐法國使館聯系人:諸穎,郵箱:zhuying@amb-chine.fr,電話:0033 7 68 68 36 70。
3.入選科研團隊中方人員原則上不允變更,若確因不可抗拒因素需調整或放棄本計劃項目,則應至少提前20個工作日向執行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征得同意后方可變更。因變更導致的費用結余,須退還執行管理機構。
4.入選科研團隊中方人員若簽署赴法同意書后,單方面毀約,則三年內不得申請本計劃,并影響派出單位其他人員申請本計劃。
5.入選科研團隊中方人員若在簽署赴法同意書前放棄本計劃,執行管理機構可在報主管部門并與法方協商同意后,根據擬支持項目清單順序遞補項目。
6.入選科研團隊中方人員在項目框架下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論文、專著等,應提及中國科技部提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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