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擬認定2022年度重慶市產業技術創新聯盟認定工作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開展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部門,有關單位、企業:
為深入推動產學研協同創新,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企業核心競爭力,根據《關于印發重慶市推動建設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實施方案的通知》(渝經信發〔2017〕27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擬開展2022年度重慶市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以下簡稱創新聯盟)認定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是指由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核心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機構等單位,按市場經濟規則組建,以企業的發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為基礎,以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為目標,以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研發重要產品、制定行業標準、掌握自主知識產權為主要任務,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為保障,形成的聯合開發、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技術創新合作組織。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條件。
1.創新聯盟牽頭單位應為重慶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市內行業領先的技術水平、市級及以上企業研發機構和較強的研發投入實力,有較好的協同創新基礎和輻射帶動能力,能夠集聚相關產業創新資源,支撐和引領創新聯盟發展。由市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牽頭的創新聯盟,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2.創新聯盟由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多個獨立法人組成,要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包括理事會)、辦公場所和固定人員,科技工作人員總數不低于30人。
3.創新聯盟要有明確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機制,明確對外承擔責任的主體。
4.創新聯盟要有利益保障機制,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聯盟協議,協議中包含明確的技術創新目標(包括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或產品協同研發目標)。聯盟協議必須由成員單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生效。
5.創新聯盟要建立長效的協同創新機制,開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技術交流研討、政策信息宣傳、產學研對接合作等活動,能為聯盟成員提供研發、檢測、咨詢等科技服務,積極探索聯盟獨立運行、自我發展機制。
6.創新聯盟要有健全的經費管理制度,對聯盟經費要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辦法,政府資助經費的使用要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7.創新聯盟要建立開放發展機制。要根據發展需要及時吸收新成員。要建立成果擴散機制,聯盟對承擔政府資助項目形成的成果有向外擴散的義務。
(二)技術領域。
聚焦《重慶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重慶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重慶市“十四五”時期重點發展的33條產業鏈關鍵重要技術需求》中重點產業領域的關鍵重要技術需求。
二、支持政策
(一)對于認定的市級示范、試點創新聯盟,市經濟信息委將行文公布。
對于評估優秀的市級示范創新聯盟,市經濟信息委將從工業和信息化資金中給予支持。
(二)支持創新聯盟牽頭企業優先承擔國家和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三)對登記為企業法人運營的創新聯盟,按規定享受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符合制造業創新中心、獨立法人新型企業研發機構等市級企業研發機構條件的給予優先支持。
(四)優先支持創新聯盟成果在重慶落地轉化。鼓勵社會資本、民間資本參與聯盟的組建,向聯盟企業提供多樣化的融資支持和金融服務。
三、申報程序
(一)資料報送。創新聯盟的牽頭單位將申報材料(包括:聯盟申報表(附件1)、材料目錄清單、創新聯盟建設運行報告(附件2)、組建協議、牽頭單位創新資質及研發能力等證明資料,一式一份裝訂成冊)經聯盟所有成員單位蓋章后,報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產業主管部門)初審。區縣對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后,連同推薦匯總表(附件3)于2022年5月30日前報送至市經濟信息委政務服務大廳。
(二)組織認定。市經濟信息委會同市教委、市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根據創新聯盟申報資料,組織專家對創新聯盟的運行情況進行評估,結合現場核查情況,擇優認定為示范創新聯盟和試點創新聯盟,往年已成為試點創新聯盟(資料要求同上,并提供認定文件復印件)的可優先認定示范創新聯盟。
接件地址:兩江新區云杉南路12號一樓政務服務大廳。
申報咨詢聯系人曹文華,聯系電話:63895941;接件咨詢聯系人方媛,聯系電話:63897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