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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獎勵申報丨即日起,2022年度南岸區/重慶經開區科技創新政策補助資金(第一批)申報工作已啟動,7月19日截止!(附支持綠色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

作者:發布時間:2023-07-11瀏覽量:171次

南岸區重慶經開區2022年度科技創新政策申報

各項科技創新獎勵申報代理—請致電: 157-2334-8380 (荀經理)


@重慶企業,請注意!即日起,重慶市南岸區、重慶經開區2022年度科技創新政策(第一批)申報工作已啟動!為方便有申報需求的企業快速了解相關申報條件要求等,環紐小編對“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項目牽頭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舉辦雙創活動補助、項目孵化補助、高新技術企業補助、科技服務機構績效獎勵、創新財政金融支持、重大成果在區轉化補助、創新創業大賽補助”相關補助申報事項匯總整理如下,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一、申報對象

(一)在南岸區、重慶經開區登記注冊、依法納稅、誠信經營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二)申報對象無納稅、環保、安全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納入信用中國(重慶)聯合懲戒黑名單。

(三)申報單位為企業(不含科技服務機構)的需納入科技型企業庫,科技型企業應按要求更新科企年報;高新技術企業應按時填報火炬統計調查報表和高企發展年報。

(四)滿足政策補助規定的相關條件。


二、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


三、申報材料

(一)鼓勵承接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

鼓勵企業積極爭取人工智能、大數據、智能制造、生態環保等前瞻性、戰略性國家級科技專項。對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的企業,根據項目合同實施進展績效,按項目上年實際分配到位的國撥經費的3%獎勵研發團隊,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單戶企業每年最高300萬元獎勵。

1.申報材料

(1)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主管部門/專業管理機構正式下達的立項文件;

(2)國撥經費到賬證明(包括但不限于資金下達文件、到款回單及憑證等)。 

2.其他說明

本次補助對象為2021年7月13日(含)后獲批立項、2022年度有國撥經費到賬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項目牽頭企業。


(二)提升高校創新能力

1.舉辦雙創活動補助

鼓勵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與區內高校聯合舉辦科技成果轉化、投融資對接、創新創業大賽等雙創活動,給予同一平臺當年活動實際支出的30%補助,單個平臺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

申報材料:

(1)2022年度舉辦單位(非高校)和聯辦高校蓋章的活動方案或舉辦單位(高校)蓋章的活動方案;

(2)活動費用支出明細及實際支出發票;

(3)活動簽到表、活動簡報等。

其他說明:

(1)本次補助對象活動舉辦時間應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

(2)活動舉辦單位需是社會單位管理或高校所屬的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眾創空間。

(3)同一活動為多家單位共同舉辦的,只能由一方申報。

2.項目孵化補助

鼓勵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與區內高校聯合孵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創新創業項目,對入駐上述平臺3年以內的高校項目按平臺運營機構基本服務收費50%、同一項目累計不超過5萬元補助。

申報材料:

(1)項目入駐的孵化協議;

(2)項目為高校相關項目的證明材料;

(3)項目與孵化平臺運營機構基本服務收費的發票。

其他說明:

(1)入孵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的項目需是高??萍汲晒D化項目,含高校在職教師項目、技術成果交易項目和產學研合作項目。

(2)本次補助對象項目入駐時間應在2021年7月13日(含)之后且未滿3年,2022年度有基本服務收費發生的項目。


(三)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工程

1.高新技術企業補助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規模以上20萬元、規模以下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其中連續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對有效期內首次“升規上限”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對遷入并通過南岸區、重慶經開區首次推薦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首次認定標準執行。

申報材料:

(1)首次認定的企業提供2022年高企證書或認定文件;

(2)復審企業提供2022年和上一認定年份高企證書或認定文件;

(3)首次“升規上限”的企業提供有效期內的高企證書或認定文件;

(4)新遷入企業提供2022年高企證書或認定文件、工商變更證明和納稅證明;

其他說明:

(1)本次補助對象高企認定備案通過時間或首次“升規上限”的時間應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

(2)連續通過復審是指連續兩次認定年份未中斷。

2.科技服務機構績效獎勵

鼓勵科技服務機構提高科技型企業入庫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質量,對當年完成科技型企業首次審核入庫達到10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認定達到2家及以上的,按新入庫1戶科技型企業1000元、新認定1戶高新技術企業2萬元標準給予績效獎勵。

申報材料:

(1)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副本;

(2)相關資質證明;

(3)與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協議;

(4)服務收費增值稅發票(服務高企需提供);

(5)服務企業清單(附件3)。

其他說明:

(1)科技服務機構需具備以下資質條件之一:1)具備知識產權代理資質或審計資質;2)在“重慶科技資源共享平臺”或“重慶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上注冊備案;3)市級以上科技型孵化器、眾創空間、創業孵化基地等雙創平臺園區。

(2)本次補助對象服務科技型企業入庫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的時間應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


(四)創新財政金融支持

建立2000萬元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基金池,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對申請獲得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的企業,按時還本付息后,給予企業按該項貸款當期收取擔保服務費全額補助。

1.申報材料

(1)重慶科技金融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擔保服務費發票、擔保服務費銀行支付回單;

(2)銀行貸/借款合同、銀行放款回單(如有借款憑證需一并提供);

(3)還款憑證、利息支出憑證等。

2.其他說明

(1)本次補助對象還款時間應在2022年11月5日至2023年7月14日。

(2)同一筆貸款上一年度已獲得補助的不能重復申報,不補差額。  


(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

1.重大成果在區轉化補助

對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或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社會單位,且該科技成果在南岸區、重慶經開區成功轉化的,分別最高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獲得重慶市技術發明或科技進步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第一完成社會單位,且該科技成果在南岸區、重慶經開區成功轉化的,分別最高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獲區級補助的單位應抽取一定比例給予本單位成果轉化團隊人才經費支持,抽取比例不得低于國家、市級科技獎勵獎金標準,用于科技成果轉化團隊持續開展研發活動。

申報說明:按照《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2020年3月26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修訂)第二十二條,科技成果持有者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轉化科技成果:自行投資實施轉化、向他人轉讓科技成果、許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以科技成果作為出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其他能夠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的方式。

申報材料:

(1)科技成果自行投資實施轉化類:1)獲獎批復文件或獲獎證書;2)上年度科技獎提名申報書(系統導出水印);3)成果轉化項目對應的銷售(或服務)合同;4)銷售清單;5)發票復印件(原則上需提供50萬以上票據);6)上年度經主管稅務部門確認的完稅金額證明。

(2)向他人轉讓科技成果、許可他人使用技術成果、以科技成果作為出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類:1)獲獎批復文件或獲獎證書;2)上年度科技獎提名申報書(系統導出水印);3)本單位與成果受讓方、許可使用方簽訂的轉讓/許可使用協議,轉讓費/許可使用費發票;4)投資協議或技術入股證明等。

(3)以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類:1)獲獎批復文件或獲獎證書;2)上年度科技獎提名申報書(系統導出水?。?;3)產學研合作協議;4)在南岸區、重慶經開區的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證明(證明單位加蓋公章)。

(4)科技成果受讓方、許可使用方、科技成果持有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鮮章。    

其他說明:

(1)本次補助對象為獲得2021年度國家、重慶市技術發明或科技進步獎的第一完成單位。

(2)科技成果受讓方、許可使用方、科技成果持有方均需為南岸區、重慶經開區范圍內注冊和納稅的社會單位。

2.創新創業大賽補助

鼓勵在區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參加科技部門舉辦的國家級、市級、區級創新創業大賽,對落地在南岸區、重慶經開區的獲獎項目給予區級獎勵。對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市級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區級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2022年度項目參賽獲獎的完整資料和證明文件;

(2)參賽獲獎項目在區內落地注冊的證明材料。

其他說明:

(1)本次補助對象參賽獲獎時間應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

(2)已獲得南岸區或重慶經開區科技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的項目,不再重復申報。

注意事項:申報以上(一)—(五)項補助的企業,除上述申報材料外,還需同時提供以下基礎材料:

1.南岸區、重慶經開區科技創新政策補助申請表(2022年度)(附件1);2.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3.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鮮章。


四、申報流程

(一)遞交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于2023年7月19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加蓋鮮章)和掃描電子版各一份,納稅地在南岸區的企業報送至南岸區科技局(地址:南岸區廣福大道1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2號樓805,郵箱:naqkjj805@126.com),聯系人:陳思 62988729、納稅地在重慶經開區的企業報送至經開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地址:南岸區江橋路1號重慶經開區管委會4樓405),郵箱:289539367@qq.com,聯系人:李語涵 62985216)。

(二)審核

南岸區科技局、重慶經開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按照程序會同相關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三)公示

對審核通過的補助對象分別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進行公示,申報單位請及時查閱,以免出現補貼金額有誤、銀行賬號有誤等問題導致補貼資金無法到賬。對公示有異議的,由南岸區科技局、重慶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牽頭啟動核查程序,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資金撥付

對公示無異議的,南岸區、重慶經開區按各自程序提請審議,根據審議結果分別進行資金撥付。


五、有關要求

(一)采取自愿申報原則,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數據真實性作出承諾,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二)本政策與南岸區、重慶經開區其他扶持政策有類似規定的,按照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附件: 

1.南岸區、重慶經開區科技創新政策補助申請表(2022年度);

2.真實性承諾書;

3.服務企業清單(僅科技服務機構提供);

4.南岸區、重慶經開區支持綠色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


重慶市南岸區科學技術局

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

2023年7月6日


支持綠色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聚焦“四個面向”,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綠色發展為本底和目標,以科技創新為手段和主旋律,建立財政投入為引導、社會投入為主體、金融市場為支撐的多元發展投入體系,推動“十四五”期間綠色創新項目、資金、人才一體化配置,實現全區綠色創新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集聚綠色創新力量

1.支持國家級創新平臺聚集

爭取國家級創新平臺在廣陽島智創生態城落地,支持國家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加快聚集。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給予一次性200萬元建設后補助,對新認定的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市級研發平臺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助。對國家重點實驗室每年給予600萬元穩定支持經費。根據科技部每輪評估結果給予國家重點實驗室一次性激勵經費支持,評估結果為優秀的給予500萬元、良好的給予200萬元激勵經費。對國家重點培育的國家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在設備購置、研發投入、人才引進等方面,根據承載主體、市、區聯動支持機制,由市、區按6∶4比例共擔。對國家布局在廣陽島智創生態城的國家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按規定“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2.發展新型高端研發機構

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科學家及科研團隊等來區設立科研分支機構,同時培育本地科研機構做優做強。對符合我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和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建設需求的獨立法人新型研發機構和高端研發機構,經市級科技主管部門新評審認定的,按照市級補助到位資金的50%配套補助,單個機構累計補助最高500萬元。對國家布局設立并積極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科技合作、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一區兩群”協同創新的整建制科研機構和分支機構,按規定“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3.鼓勵承接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

鼓勵企業積極爭取人工智能、大數據、智能制造、生態環保等前瞻性、戰略性國家級科技專項。對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的企業,根據項目合同實施進展績效,按項目上年實際分配到位的國撥經費的3%獎勵研發團隊,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單戶企業每年最高3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4.提升高校創新能力

支持環大學創新生態圈建設,鼓勵區內高校聯合科研院所、企業面向前沿領域開展技術攻關,聚焦廣陽島智創生態城綠色創新發展需求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等主攻方向,每年實施一批技術創新與應用示范專項,單個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鼓勵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與區內高校聯合舉辦科技成果轉化、投融資對接、創新創業大賽等雙創活動,給予同一平臺當年活動實際支出的30%補助,單個平臺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鼓勵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與區內高校聯合孵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創新創業項目,對入駐上述平臺3年以內的高校項目按平臺運營機構基本服務收費50%、同一項目累計不超過5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5.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嚴格落實國家提高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政策,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積極支持申報研發費用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政策向市級申報補助資金,對申報研發費用1000萬元以下的企業,按研發費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給予區級補助。對新入庫的科技型企業和享受我市企業研發準備金補助支持范圍以外的規模以上科技型企業,按研發費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比例根據年度資金預算和企業申報情況確定,單個企業每年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科技局、經開區經濟運行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6.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工程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規模以上20萬元、規模以下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其中連續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對有效期內首次“升規上限”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對遷入并通過南岸區、重慶經開區首次推薦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首次認定標準執行。鼓勵科技服務機構提高科技型企業入庫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質量,對當年完成科技型企業首次審核入庫達到10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認定達到2家及以上的,按新入庫1戶科技型企業1000元、新認定1戶高新技術企業2萬元標準給予績效獎勵。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二、建設綠色發展示范

7.提檔升級綠色制造

圍繞重慶經開區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建設,發揮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優勢,培育壯大綠色制造集群。對納入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綠色設計產品,每項產品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貼,每家企業最高50萬元。對納入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或獲評為“清潔生產優秀企業”的,按上級支持經費給予1∶1配套補助。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投資,對完成投資備案并驗收合格的技改項目,以當年實際投資額1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每家企業最高補助1000萬元。

責任單位:經開區經濟運行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8.大力發展綠色金融

引導全國性金融機構綠色金融中心和金融機構綠色分支機構落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綠色分行、綠色支行或綠色金融事業部等綠色金融專營機構,創新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產品。對設立綠色分行的,給予單家銀行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設立綠色支行、綠色金融事業部的,給予單家銀行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設立2000萬元的綠色金融風險補償資金池,對開展綠色貸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其本金損失金額的20%給予風險補償,單戶最高500萬元。

責任單位:經開區財務局


9.推廣應用綠色建筑示范

支持綠色建筑發展,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后,取得“綠色建筑竣工標識”的項目,二、三星級分別按建筑面積1000元/萬平方米、1500元/萬平方米給予獎勵。對在區生產新型綠色建筑設備給予首套設備使用補助,單戶最高500萬元。鼓勵綠色建材生產企業研發、生產新型建材產品,根據年度考核情況按研發費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戶最高20萬元。

責任單位:經開區生態環境建管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10.培育綠色環保產業

鼓勵“智能化+環保監管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對有效促進精準治污、科學治污的排污企業,根據年度考核情況按當年投入的5%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實現零碳排放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生態修復及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費用30%的標準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

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經開區生態環境建管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經開區經濟運行局


11.構建綠色能源體系

對有效期內獲得國家、市級扶持的資源節約循環利用、環境污染治理、節能環保產業、非工企業綜合節能改造示范等企業投資項目以及獲上級扶持的區屬公共機構節能改造等財政投資類項目,按國家、市級補助到位資金的50%、30%給予項目投資單位配套扶持,最高500萬元。鼓勵企業或機構在我區舉辦國際級或國家級綠色產業峰會、重大論壇、創新大賽等活動,按照核定支出的15%給予單個活動最高50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12.加快發展綠色交通

支持充電設施項目建設,按照充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標準,給予項目投資方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助50萬元。鼓勵綠色交通推廣應用,對投用的新能源公交車和智慧站點建設給予一定補助。

責任單位:區交通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三、推進大數據智能化創新

13.提速數字產業化

對進入國家或市級重點軟件企業清單、在關鍵領域取得突破和軟件著作權、出口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軟件的信息服務業企業,積極推薦其按政策申報獎補資金,并按照市級資金到位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鼓勵區內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加大數字產品項目創新,對新納入市級大數據產業發展項目庫的,單個項目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大數據發展局、經開區經濟運行局


14.促進產業數字化

打造區內“5G+工業互聯網”新型應用場景,支持區內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對新獲得市級認定及資金支持的項目給予30萬元一次性補助。鼓勵區內企業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化工廠,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補助。加速引育規模以下數字經濟孵化企業,鼓勵滿足條件的企業進入市級數字經濟企業庫,對新入庫并承諾在庫3年的企業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大數據發展局、經開區經濟運行局


15.創新打造智慧應用場景

以智慧生態應用、智慧建造應用、智慧風景應用和智慧管理應用為重點領域探索一批新應用場景,全面落實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應用政策,推薦企業申報創新產品目錄。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應用場景、市區政務數據共享協同創新以及5G融合應用示范等智能化應用項目建設,對具有優秀示范效應并新納入全市智能化創新應用試點項目庫的,單個項目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大數據發展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四、完善綠色創新體制機制

16.創新財政金融支持

南岸區、重慶經開區統籌建立綠色創新專項資金池,引導轄區金融機構推動資金鏈與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有效銜接,深化科技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建立科技型企業政銀企融資機制。建立財政科技投入逐年穩步增長制度,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杠桿作用,構建以財政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市場為支撐的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完善綠色科技創新投資平臺,組建總規模60億元的廣陽島綠色發展基金、南山創新投資基金和長嘉匯創新基金,支持科技創新成果項目轉化及科創企業項目孵化、引導、培育及上市。建立2000萬元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基金池,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對申請獲得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的企業,按時還本付息后,給予企業按該項貸款當期收取擔保服務費全額補助。支持科技創新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在多層次資本市場開展上市掛牌,建立區內科創板擬上市企業儲備庫,給予3年期的重點培育,對在科創板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金融辦、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經開區財務局、區城建集團、經開區投資集團


17.實施高層次人才集聚工程

聚焦“四大一新”現代產業體系,用好重慶英才計劃、英才大會等平臺,加快引進“高精尖缺”人才。鼓勵和支持來(留)區博士人才開展創新技術研究,每年實施一批區級高層次科技人才項目,單個項目給予最高10萬元經費支持。研究制定南岸英才服務管理辦法,對區級高層次人才給予子女入學、配偶就業、醫療保健等16項服務。對入選重慶英才計劃的人才,給予2萬元配套獎勵。做大做強“南山智庫”,將智庫專家納入黨委聯系服務專家對象,每年對智庫專家開展健康體檢。對“卡脖子”領域急需的頂尖人才,“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給予政策支持。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科技局、區人力社保局、經開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


18.強化人才安居保障

整體承租4500套、新建600套保障性租賃住房,為我區人才定向配租。首批籌集不少于4000套高品質人才公寓,提供給符合條件的人才入住。人才工作滿一定年限后,可以享受安家補助、租房補貼和購房補貼。

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大數據發展局、經開區生態環境建管局、經開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


19.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

對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或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社會單位,且該科技成果在南岸區、重慶經開區成功轉化的,分別最高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獲得重慶市技術發明或科技進步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第一完成社會單位,且該科技成果在南岸區、重慶經開區成功轉化的,分別最高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獲區級補助的單位應抽取一定比例給予本單位成果轉化團隊人才經費支持,抽取比例不得低于國家、市級科技獎勵獎金標準,用于科技成果轉化團隊持續開展研發活動。鼓勵在區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參加科技部門舉辦的國家級、市級、區級創新創業大賽,對落地在南岸區、重慶經開區的獲獎項目給予區級獎勵。對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市級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區級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符合條件并獲得市級獎補的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機構,根據上年度科技成果轉化績效,按照市級獎補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


20.支持創業孵化培育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孵化器、國家備案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一次性獎勵,市級績效考核評級優秀、良好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按上年市級績效考核資金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配套補助。同一平臺獲得多層級認定的,晉升到高等次時,新的一次性獎勵只補助差額部分。支持創新創業孵化培育,盤活利用國有低效閑置載體、企業標準廠房、空置商務樓宇等資源,根據創新創業企業和團隊情況,給予“一企一策”租金免減緩支持政策。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國資委、經開區改革發展科技局、經開區財務局


21.建設農業科技專家大院和科普基地

對新認定的市級、區級農業科技專家大院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市級、區級科普基地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常性開展有特色、普及面廣、針對性強科普活動的優秀區級科普基地給予2萬元年度獎補資金。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22.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管理,激勵企業提升知識產權運營能力。對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以及通過PCT等途徑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權的,在市級獎補基礎上,給予每件最高2萬元獎勵;對列入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單位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列入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單位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馳名商標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每件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經開區市場監管局


23.強化政策落地機制

為更好發揮政策效能,各有關部門(單位)應建立配套的全區統一的政策實施細則、受理程序機制,“一門受理、聯合審核”,避免符合多項政策申請條件的主體向不同部門多頭申報,簡化申報程序,增加企業的便捷度、獲得感。

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單位)


24.完善績效管理機制

優化財政資金管理,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績效管理,健全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完善評價指標體系,積極引入第三方機構和投資者評價、社會公眾評價等,不定期開展綠色創新支持政策執行情況評估,以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政策實施、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強化創新主體履行科研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完善內部監督約束機制,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單位)


附件下載:

2023-8關于申報2022年度南岸區、重慶經開區科技創新政策補助(第一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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