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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2022-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獎勵補助與申報條件

作者:發布時間:2022-11-17瀏覽量:1134次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獎勵補助與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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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給大家梳理的是“重慶市(2022-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獎勵補助與申報條件”的內容,小編整理好了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吧,有高新技術企業申請需求的可以聯系我們環紐科技。


重慶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補助

一、江北區

對新認定的或新引進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過程中發生的科技專項審計費用進行補貼,每家企業補貼額度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的50%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新獲得重慶市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每個產品獎勵1萬元(與市重點新產品獎勵不重復)。

政策依據:《重慶市江北區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政策(試行)》(江北府發〔2016〕7號)

二、渝北區

對首次審核入庫的市級科技型企業、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補1萬元、20萬元。復審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補1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渝北區推動科技創新政策》(渝北府辦發〔2020〕36號)

三、南岸區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規模以上20萬元、規模以下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其中連續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對有效期內首次“升規上限”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對遷入并通過南岸區、重慶經開區首次推薦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首次認定標準執行。鼓勵科技服務機構提高科技型企業入庫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質量,對當年完成科技型企業首次審核入庫達到10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認定達到2家及以上的,按新入庫1戶科技型企業1000元、新認定1戶高新技術企業2萬元標準給予績效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支持綠色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南岸府辦發〔2021〕34號)

四、九龍坡區

第三條 大力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對新認定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每家一次性補助20萬元,對新認定的規模以下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一次性補助15萬元。對新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第四條 被認定為市級以上牛羚企業、瞪羚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20萬元補助,被認定為市級以上獨角獸企業的,以一事一議方式確定補助金額。

第五條 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向銀行取得流動資金貸款的,按照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50%給予不超過三年的貸款貼息,其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貼息比例提高至100%。單個企業年貼息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第七條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已享受市級研發準備金制度補助政策的企業,區財政比照市級補助額度給予50%配套補助,其中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成長性企業比照市級補助額度給予70%配套補助,單個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八條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從認定次年起,有效期內按照其區級財政貢獻額增量部分的50%給予返還,每個企業每年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作為研發專項資金補助。

政策依據: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九龍坡區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扶持辦法(修訂)》的通知(九龍坡府辦發〔2019)125 號)

五、沙坪壩區

鼓勵科技型企業申請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科技型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獎勵10萬元或2萬元。

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沙坪壩區促進科技型企業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沙府辦發〔2019〕119號)

六、渝中區

支持集聚科技創新主體。鼓勵具有國際競爭力、產業引領力的總部型、龍頭型科技企業落戶,優先支持大健康、大數據、軟件服務、工業互聯網等領域企業。對新認定或引進的科技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牽頭單位:區科技局;責任單位:各產業部門)

支持科技人才集聚。大力實施“渝中英才”計劃,對發展急需的頂尖人才及優秀創新團隊,實行“一人(團隊)一策”,形成薪酬激勵方案。對新認定或引進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人員占比超過30%且人數達到50人以上的,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政策依據:《重慶市渝中區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渝中府辦〔2021〕13號)

七、大渡口區

鼓勵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積極申報并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對入庫科技型企業首次、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經審核通過,分別給予15萬元、5萬元支持,其中規模以上入庫科技型企業首次、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支持。

政策依據: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科技創新加快發展科技型企業的實施意見》(大渡口府發〔2017〕19號)

八、北碚區

實施“碚添動力”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采取前期資金投 入、后期成果補助等方式,對民營企業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重慶市新型高端研發機構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規上民營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政策依據:中共重慶市北碚區委辦公室 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北碚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十條措施 (試行)》的通知(北碚委辦〔2022〕5 號)

九、巴南區

第七條 大力發展高新技術企業。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認定獎勵30萬元,分3年兌付,其中通過當年兌付10萬元,認定后的連續2年按要求填寫年報且通過審核的,分別每年兌付10萬元。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給予復審獎勵15萬元,其中通過復審當年兌付5萬元,復審后的連續2年按要求填寫年報且通過審核的,分別每年兌付5萬元。補助資金以科研項目方式予以資助,項目管理實行自主選題、自主立項、自主結題。

政策依據:《巴南區科技扶持辦法》巴南科局發〔2020〕69號

十、高新區

對首次及連續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非“四上”企業20萬元、“四上”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30萬元、上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含)以上企業50萬元的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其他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上述標準的80%執行。對新遷入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按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獎勵。

對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向銀行取得資金貸款的,按照不超過國家同期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貸款貼息,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對獲認定的高新區高能級領軍企業采購高新區內非關聯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的,按上年度實際支付額的5%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重慶高新區支持西部(重慶)科學城企業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渝高新發〔2020〕22號)

十一、璧山區

第一條 支持科技成果產業化重大平臺建設。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世界500強企業以及中央企業的科研機構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在璧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政府主導組建的重大產業化平臺,開展“硬核科技”研發及產業化,經區政府評審認定后,實行“一事一議”給予建設資金支持。運營過程發展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每孵化育成1家高新技術企業、規上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平臺5萬元獎勵;生成、引進關聯企業,集群在璧規模以上企業數量達10家以上或集群企業產值達到100億元以上,一次性給予平臺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璧山高新區管委會、服務業發展區管委會)

第二條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量質提升。首次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同時達到內部研發投入強度5%以上、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營業收入首次超30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

政策依據:中共重慶市璧山區委組織部 重慶市璧山區科學技術局 重慶市璧山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璧山區財政局 重慶市璧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璧山區鼓勵科技創新二十五條政策(試行)》的通知(璧科技局發〔2020〕45號)

十二、合川區

支持科技型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對3年內首次通過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等部門聯合審查并申報的企業,補助工作經費5萬元;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補助工作經費20萬元、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補助工作經費10萬元;對3年有效期內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每年R&D經費投入達到高新技術企業標準并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每年補助工作經費3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合川府辦發〔2021〕52號)

十三、南川區

支持引育高新技術企業和項目。對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在要素保障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20萬元;對復審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新入庫重慶市科技型企業系統的科技型企業,一次性補助5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支持科技創新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財政金融人才政策》的通知(南川府辦發〔2021〕10號)

十四、涪陵區

1.政府獎補

首次認定為高企的,獎勵補貼20萬元(分三期兌付);再次認定的,獎勵補貼5萬元(一次性兌付)。

2.稅費優惠

(1)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征收。

(2)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3)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技術合同收入增值稅減免等普惠性稅收政策。

3.融資貸款扶持:高企作為科技型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的加分因素,可提升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額度,最高可貸5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激勵政策的通知》(涪陵府辦發〔2020〕83號)

十五、長壽區

對新引進或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對復評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助2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科技型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2萬元,對每年第一季度在管理系統更新統計信息,并經復核通過的科技型企業,每年給予0.5萬元補助。

政策依據: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長壽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專項扶持辦法》的通知(長壽府發[2021]6號)

十六、潼南區

入庫獎勵。區科技局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和企業自主申報入庫,并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標準提交申報材料,經專家評審取得入庫資格后,給予5萬元/家的獎勵。

認定獎勵。對首次通過認定,并按時完成年報填報的高新技術企業,從認定當年的下一年度起,分三年給予10萬元 、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復審通過認定,并按時完成年報填報的高新技術企業,于認定當年的下一年度給予5萬元的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潼南區科學技術局 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印發《潼南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實施細則》的通知(潼科局〔2022〕18號)

十七、銅梁區

對符合銅梁重點產業方向的科研項目給予資金補助。對首次進入我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科研項目補助。鼓勵承擔市級重點專項、國家級科研項目,對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按當年上級下撥經費的20%給予區級配套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實行“揭榜掛帥”,給予50-1000萬元的科研項目補助。

大力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分年度給予總額30萬元補助;對再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分年度給予總額20萬元補助;對整體搬遷注冊落戶到我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對首次進入重慶市科技型企業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萬元補助。

政策依據:重慶市銅梁區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銅梁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12條措施》的通知(銅科局〔2022〕5號)

十八、大足區

研發投入獎補。對上年度R&D投入200萬元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按照《重慶市大足區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績效激勵辦法》(大足科發﹝2019﹞9號)規定,按核定額的1%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新認定、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通過審核的科技型企業,一次性給予創新激勵1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政策依據:重慶市大足區工業強區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大足區推進工業強區扶持政策》的通知(大足工業強區組發〔2020〕1號)

十九、榮昌區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首次認定或在有效期內整體遷移落戶榮昌并經備案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補貼,其中完成審計報告及申報材料的,先期給予5萬元申報補貼,認定后給予25萬元補貼。對復審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補貼,其中完成審計報告及申報材料的,先期給予5萬元補貼,認定后給予5萬元補貼。企業只享受一次復審補貼。

市級科技型企業認定補貼。新認定為重慶市科技型企業的補貼1萬元,其中入庫當年補貼50%,次年填寫年報后補貼50%。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補貼。對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當年通過認定的研發投入100萬元(含)至500萬元的,按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不超過20%給予補貼;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的,按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不超過40%給予補貼;1000萬元(含)至3000萬元的,按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不超過60%給予補貼;3000萬元(含)以上的,按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不超過80%給予補貼。單戶企業最高可達300萬元。

科技孵化器運營補貼。市級及以上科技孵化運營機構將在孵企業培育為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的,分別給予1萬元/家、0.2萬元/家的補貼;對市級及以上科技孵化運營機構,按照不超過10元/平方米·月給予租房補貼,單戶當年補貼不超過2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榮昌區科學技術局 重慶榮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榮昌區財政局《關于印發榮昌區以國家高新區為引領促進科技創新實施辦法》的通知 (榮科發〔2019〕4號)

二十、江津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一次性補助15萬元,對新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政策依據: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津區高質量發展激勵政策》的通知(江津府發〔2019〕18號)

二十一、綦江區

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在有效期內,分三年每年補助5萬元。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有效期內,分三年每年補助4萬元。

首次認定為高成長科技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助(和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實行補差補助,原已評過高新技術企業的不再享受)。

首次認定為國家級、市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補助。

政策依據: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支持科技創新政策十條》的通知(綦江府發〔2021〕9號)

二十二、永川區

對首次認定和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區財政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從認定次年起,連續三年按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作為研發專項資金補助,每年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實際額度不超過6%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高新技術企業免繳科研與生產建設用房城市建設配套費。

政策依據:重慶市永川區委 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永川委發〔2016〕12號)

二十三、兩江新區

培育創新主體類??萍夹推髽I首次審核入庫獎勵1萬元;被市認定為牛羚、瞪羚和創新引領企業或獨角獸企業的高成長企業,分別給予10、20、200萬元獎勵;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30萬元,高新技術企業通過復審的獎勵10萬元;首次認定為國家創新型企業的獎勵50萬元;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獎勵500萬元,新認定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獎勵400萬元,新認定的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獎勵15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兩江新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兩江新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兩江管發﹝2019﹞12號)

二十四、黔江區

落實稅收優惠。全面落實國家支持科技創新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將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繼續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按15%征收的優惠稅率。

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凡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并通過區科技局會同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初審推薦的,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非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補助5萬元。

引進高新技術企業。新招引高新技術企業,經市級及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或備案的,一次性補助15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21〕39號)

二十五、武隆區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企業復審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政策依據: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隆區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武隆府辦發〔2021〕73號)

二十六、秀山縣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助。連續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助。對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首個納稅年度銷售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地方留成部分10%的額度給予一次性獎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而未通過認定的,對專項審計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給予補助。

政策依據: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激勵科技創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秀山府辦發〔2021〕49號)

二十七、酉陽縣

對獲得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獲得首次認定的高成長科技型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酉陽自治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試行)》的通知(酉陽府辦發〔2021〕8號)

二十八、石柱縣

支持培育科技創新企業。積極爭取渝東南科創子基金支持。對首次入庫重慶市科技型企業管理系統的企業給予0.5萬元獎勵,對每年按時更新年報數據的企業給予0.2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市場監管局、縣農業農村委、縣商務委、縣衛生健康委等)

政策依據: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柱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石柱府辦發〔2021〕77號)

二十九、彭水縣

對首次獲準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并免繳科研與生產建設用房城市建設配套費。對復審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彭水自治縣企業科技創新激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彭水府辦發〔2018〕15號)

三十、萬州區

1.對規模以上企業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補助50萬元。對規模以下企業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補助30萬元。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申報要求:提供認定文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2.規模以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升規后,一次性補助20萬元。申報要求:提供認定文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規模以下企業升規證明材料。

3.對整體新遷入、注冊納稅在萬州且有效期1年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次年按首次認定標準予以補助。申報要求:提供認定文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營業執照、最近一年納稅申報表。

4.對首次認定的重慶市科技型企業且在規定時間內更新年報數據的,一次性補助1萬元。申報要求:提供重慶市科技型企業證書、最近一年納稅申報表。

5.對首次認定的重慶市高成長性企業,且從未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申報要求:提供認定文件、最近一年納稅申報表。

6.重慶市高成長性企業成功創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支持標準給予差額部分補助。

申報要求:提供認定文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最近一年納稅申報表。

政策依據: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 重慶市萬州區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萬州區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萬州財辦發﹝2021﹞21號)

三十一、開州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當年銷售收入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00萬元(含)至1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00萬元(含)至2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00萬元以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首個納稅年度銷售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在高新區創建期間,對首次申報(含復審)通過區級初審的企業給予3萬元補助,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的不予補助。

政策依據: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州區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開州府辦發〔2021〕71號)

三十二、梁平區

新認定(或備案)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重慶市瞪羚企業、重慶市牛羚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通過復審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首次納入重慶市科技型企業管理數據庫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梁平以外地區整體新遷入注冊納稅在梁平的有效期內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后補助40萬元、3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創新驅動獎扶辦法(2019年修訂)的通知(梁平府辦發〔2019〕76號)

三十三、城口縣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勵,對認定3年后成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企業獎勵5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城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城口縣支持科技創新十五條政策》的通知(城府辦發〔2022〕39號)

三十四、巫溪縣

對納入重慶市科技型企業管理數據庫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首次認定后,未享受獎勵的給予一次性獎勵40萬元;對復審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巫溪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溪府辦發〔2021〕68號)

三十五、巫山縣

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3年后通過復審的,根據績效情況,再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巫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巫山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山府辦發〔2021〕76號)

三十六、奉節縣

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當年是規上企業的計500分,規下企業的計300分,在三年有效期內分別按總分的50%、30%、20%計分。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計200分,在三年有效期內分別按總分的50%、30%、20%計分。

引進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遷入當年是規上企業的,按其所處有效期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別計250分、150分、100分;遷入當年是規下企業的,按其所處有效期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別計150分、90分、60分。

政策依據:重慶市奉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奉節縣企業科技創新積分管理計分標準(試行)》的通知(奉節府辦發〔2020〕115號)

三十七、云陽縣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30萬元,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1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云陽縣委云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千億工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云陽委發〔2020〕6號)

三十八、墊江縣

分別預資助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費用的50%,合計最高資助不超過3萬元。

墊江縣以外地區整體遷入注冊納稅在我縣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變更手續經備案認定并繼續保持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一年后,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復審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墊江縣科學技術局墊江縣財政局關于印發《墊江縣高新技術企業引育認定專項獎勵政策(試行)》的通知(墊江科技局發〔2021〕25號)

三十九、忠縣

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忠縣人民政府關于鼓勵支持創新主體培育實施意見(忠府發〔2017〕7號)


重慶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條件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重慶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 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三)合規性審查

認定機構應建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專家庫;依據企業的申請材料,抽取專家庫內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查,提出認定意見。

(四)認定、公示與備案

認定機構對企業進行認定。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沒有異議的,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并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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