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問答(4)】企業知識產權是與其他公司共有的,是否可以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_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網
作者:發布時間:2022-11-08瀏覽量:179次
問:企業知識產權是與其他公司共有的,是否可以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
答:
共有專利可以用于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利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利人在申請時使用。
因此共有專利在本企業使用后,其他權利人不得再使用該專利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如需使用,需其他權利人簽署“專利放棄使用承諾書”,作為此項共有專利僅本公司在高新申報中使用的證明。
以上就是對該問題的解答,關注“重慶環紐科技”官網,環紐小編將持續為大家分享更多關于高企申報常見及疑難問題解答!
環紐科技專注于高新技術企業認證、專精特新申報、
各類科技項目申報、專利注冊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等服務
詳情請關注環紐官方網站 http://chemfocus.cn/
服務熱線:157-2334-8380
有任何咨詢問題歡迎隨時來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