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政策解讀】】力爭到2025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業達5萬家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達6萬家!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科技自立自強的戰略支撐,不久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了《廣東省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突出“四個面向”圍繞“建設更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強省”一條主線,開展十個方面的目標設置和七個方面的任務部署,并提出實施“科技創新十大重點行動計劃”,對未來五年廣東科技創新工作進行了系統全面的布局安排。
發展基礎
——科技創新綜合實力取得重要的階段性突破。
區域創新能力自2017年起連續四年位居全國首位。2020年,全社會研發(R&D)投入超過3400億元,研發經費投入強度(R&D/GDP)從2015年的2.47%提高到3.14%;全省基礎研究經費投入從2015年的54億元增長至2019年的142億元,占全社會研發經費比重達5.0%。每萬人研發人員全時當量從2015年的50.17人年提高到2019年的69.72人年。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從2015年的12.8件提高到28.0件;PCT國際專利申請量超過2.8萬件,約占全國一半。
——科技支撐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能力顯著增強。
2020年,全省先進制造業、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分別達56.1%和31.1%,比2015年分別提高了7.5和4.2個百分點;高新技術產品產值達71161.2億元,是2015年的1.3倍。九大重點領域研發計劃扎實推進,突破部分核心零部件及材料的國外壟斷,對5G、4K/8K高清顯示、工業機器人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支撐推動作用進一步凸顯。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達1036家、眾創空間達1037家、在孵企業超過3.4萬家,累計畢業企業近2萬家、培育上市(掛牌)企業668家,數量均居全國首位。
——科技服務社會民生發展能力持續提升。
面對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率先部署實施五批應急科研攻關項目,推動磷酸氯喹、連花清瘟、血必凈、氫氧混合吸入氣等納入國家診療方案,組織5條技術路線疫苗研發,推動13個診斷試劑產品取得國家注冊證,數量位居全國第一。開展現代農業技術攻關,組織農村科技特派員大下鄉,發揮科技對鄉村振興的支撐服務作用。圍繞練江、茅洲河等典型污染河流治理開展專項技術攻關,積極推廣環境污染治理技術、裝備等成果,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區域創新體系日臻完善。
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提升,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從2015年的1.1萬家增長到5.3萬家,企業總量、總收入、凈利潤等均居全國第一;規上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比例達43%。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啟動區獲得國家批復同意,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實現跨越式發展,中國(東莞)散裂中子源建成并投入運行,強流重離子加速器、新型地球物理綜合科學考察船等一批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開工建設?;A研究體系不斷完善,建立國家實驗室2家,實現零的突破;擁有國家重點實驗室30家、省實驗室10家、省重點實驗室430家。成建制、成體系引進21家高水平創新研究院落地建設,建成省級新型研發機構251家。2所大學和18個學科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名單,進入ESI全球前1%的學科數量位居全國第四。廣東省與科技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三部兩院一省”產學研合作向縱深發展。
——科技創新的國際化程度日益彰顯。
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更加緊密,“錢過境、人往來、稅平衡”等改革舉措不斷深化,一批科技計劃項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實驗動物平臺、科普基地實現向港澳開放,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地實施。啟動建設20家粵港澳聯合實驗室,面向港澳創建134家創業孵化載體。與全球創新型國家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科技交流合作不斷深化,多層次國際科技合作機制逐步完善。
——科技體制改革持續深化。
制(修)訂《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廣東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等50余項政策舉措。完善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新型業務管理體系,科技現代治理體系建設邁出新步伐。完成國家全面創新改革試驗任務,13項改革舉措獲國務院復制推廣。推動自主創新示范區與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累計形成456項制度創新成果。組建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建立多元化基礎研究投入體系。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深入推行普惠性科技金融,完善科技獎勵體系,實施科技型企業家職稱評審直通車制度,加強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規范管理。全面實施各項人才計劃,改革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暢通外國人才來粵創新創業渠道,全省持有效“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人員超過4萬人,其中A類高端人才過萬人,均約占全國的1/5。
發展形勢
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廣東科技創新更要抓住機遇努力實現“彎道超車”。
全球創新競爭格局發生深刻變化,廣東科技創新更要在變局中開創新局。
我國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廣東科技創新更要充分發揮戰略作用
大灣區、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效應持續釋放,廣東科技創新更要乘勢而上創造新的輝煌。
發展目標
2025年,廣東科技創新綜合實力顯著提升,以創新為引領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加快形成,主要創新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全國科技創新排頭兵地位進一步穩固,建成更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強省,粵港澳大灣區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和產業創新高地,成為國家重要創新動力源。
1、整體創新能力大幅提高。
區域創新能力持續保持全國第一,全社會創新投入水平進一步提升、投入結構進一步優化,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達10%,R&D/GDP達3.5%左右;每萬人研發人員全時當量達90人年。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布局基本完成。
2、源頭創新供給明顯改善。
原始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全社會基礎研究經費投入占研發經費比重達10%;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20件,海外發明專利授權量累計新增數量達8萬件,在若干重要科學前沿、顛覆性技術領域形成一批重大原創性科技成果,在“卡脖子”技術、關鍵零部件及裝備方面形成系列重要突破。
3、科技創新體系日益完善。
國家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有新突破,全省科學研究體系和技術創新體系布局進一步優化,高水平大學和高水平科研院所建設成效顯著。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更加突出,創新型企業持續蓬勃發展,涌現出一批世界級創新型領軍企業和獨角獸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繼續保持全國前列。企業創新能力顯著提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與營業收入之比達1.8%。全社會創新氛圍更加濃厚,公民具備科學素質比例達16%。
4、創新效率效益明顯提升。
關鍵核心技術和重大裝備的自給率大幅提高,技術創新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支撐作用顯著提升。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達33%以上,省級以上高新區實現營業總收入翻一番??萍汲晒D化為現實生產力更加便捷高效,年技術合同成交額達5000億元。
5、開放合作水平大幅提高。
省部院產學研合作躍上新臺階,粵港澳科技合作全面深化,國際科技合作日益緊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空間取得實質性拓展。廣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科技創新一體化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全省逐漸形成高水平開放與創新發展緊密融合的新局面。
展望2035年,廣東科技創新整體實力進一步增強,形成高效成熟的國際化區域創新體系,主要創新指標達到世界領先水平,粵港澳大灣區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和產業創新高地,廣東成為引領我國進入創新型國家前列的戰略力量。
“十四五”規劃中的7個聚焦、7個著力
一、聚焦國家重大需求,著力增強戰略科技力量
1、構建大灣區創新發展新格局
● 支持廣深“雙城聯動”共筑創新核心引擎
● 全面深化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
● 推動“一核一帶一區”創新協調發展
2、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
● 落實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規劃布局
● 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建設
3、優化提升實驗室體系
● 加快國家實驗室建設
● 優化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
● 推動省實驗室高質量發展
● 優化提升省級重點實驗室布局建設
4、建設一流科研機構和研究型高校
● 建設高水平科研院所
● 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健康有序發展
● 提升高??蒲泻腿瞬排囵B能力
5、推動技術創新中心建設
● 推進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
● 完善省技術創新體系
二、聚焦世界科技前沿,著力強化源頭創新供給
1、構建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新體系
● 加強原創性引領性科學研究
● 完善多元化投入體系
● 優化項目資助體系.
● 加強科研基礎條件建設
2、強化前沿技術和顛覆性技術研究
人工智能、區塊鏈、智能傳感、衛星互聯網、空天科技、太赫茲、信息光子、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天然氣水合物、氫能、材料基因工程、合成生物學、干細胞與再生醫學。
三、聚焦經濟主戰場,著力提升支撐引領能力
1、強化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與智能制造、現代種業與精準農業、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新材料、數字經濟、海洋經濟、新能源。
2、打造創新型產業集群
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
以推動產業集群加快轉型升級為主線,聚焦產業共性短板,支持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協同攻關,重點推動新一代電子信息、綠色石化、智能家電、汽車、先進材料、現代輕工紡織、軟件與信息服務、超高清視頻顯示、生物醫藥與健康、現代農業與食品等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發展。力爭到2025年,全省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跨上新臺階,培育若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
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以推動產業集群持續優化提升為主線,重點推動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智能機器人、區塊鏈與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與增材制造、數字創意、安全應急與環保、精密儀器設備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全面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性和自主性。力爭到2025年,全省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圍繞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卡脖子”技術突破等硬科技快速發展,并處于技術應用爆發前夕的領域,培育一批未來產業。
推動傳統產業數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發展:
積極利用現代先進適用技術推動紡織服裝、食品飲料、家電家具、五金建材等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充分利用新一代數字技術全方位、全角度、全鏈條賦能傳統制造業,推動全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實施以傳統制造裝備聯網、關鍵工序數控化等為重點的技術改造,加快機器人推廣應用。利用工業互聯網改造傳統產業,推動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支持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
3、推動高新區高質量發展
● 優化全省高新區發展格局
● 提升高新區自主創新能力
● 做大做強高新區創新產業集群
● 深化高新區體制機制創新
4、促進科技金融深度結合
● 引導發展創業投資(力爭到2025年,推動15家以上風投創投機構進入全國50強)
● 健全科技信貸機制(力爭到2025年,省內科技型企業銀行貸款額年均增長不低于15%)
● 加大資本市場對科技企業支持力度(力爭到2025年,新增上市科技型企業200家)
● 促進科技保險加快發展(建立完善科技保險風險分擔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市設立科技保險風險補償資金)
● 優化科技金融服務環境(力爭到2025年,建成較為完善的線上線下科技金融服務體系)
● 強化地方金融對科技創新的服務支撐(打造服務科技型企業的小額貸款體系,支持科技特色小額貸款公司加快發展)
5、建設一流創新創業支撐體系
● 推動科技孵化育成體系高質量發展(力爭到2025年,平均孵化器內創業導師數量與在孵企業數量比例達1:1,平均孵化器當年畢業企業達6家,孵化基金規模實現穩步增長)
● 健全技術轉移和支撐體系
● 完善專業化市場化科技服務體系
四、聚焦人民生命健康,著力服務美好生活需求
1、強化人口與健康領域科研攻關
● 加強重大疾病防治科技支撐
● 建設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
● 建設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2、強化科技創新支撐鄉村振興發展能力
● 構建農業農村現代化創新體系
● 培育壯大農業農村科技創新平臺載體
● 提升科技服務農業農村創新發展水平
3、強化科技助力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能力
● 加強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技術研發
● 推動碳達峰碳中和技術研發
4、強化科技服務城市建設和社會治理能力
● 大力發展現代工程技術
● 加強社會發展科技協同創新體系建設
五、聚焦企業創新能力,著力強化創新主體地位
1、培育科技型企業梯隊
建立多層級、多主體共同參與的科技型企業服務體系,優化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行業領軍企業、未來型企業梯次培育發展工作體系,強化全省產業創新生態,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增強行業領軍企業在產業創新鏈的協同整合能力,完善支撐新發展格局的產業創新體系,打造重點產業國際科技競爭力。力爭到2025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業達5萬家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達6萬家,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強化,為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2、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
● 完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
● 推進企業聯合創新
● 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3、充分發揮企業家作用
● 推動企業家成為科技創新的引領者
● 推動企業家成為科技創新的探索者和組織者
六、聚焦人才隊伍建設,著力打造創新人才高地
1、集聚國際一流科技人才
完善人才選拔、培養、發現、使用、評價、激勵、流動政策,加強科教融合、產教融合培養人才,以制度環境和條件培育人才、吸引人才、成就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
2、大力培育青年科技人才
堅持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領軍人才并重,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青年科技后備軍。構建開放、流動、競爭、協同的用人機制,支持省實驗室、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聯合培養青年人才。
3、完善吸引外國人才制度體系
全方位引進、用好人才,構筑集聚優秀外國人才的創新高地。積極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全面實施外國人才簽證制度,為外國高端人才開辟綠色通道,實行更優外國人才永久居留政策,建立互聯共享、高效便捷的外國人才工作管理體系。加強法治建設,提升外國人才服務管理法制化、規范化水平。
4、加強人才交流合作
推動制定人才強省建設相關政策意見和行動方案,鼓勵支持用人單位特別是國家實驗室、省實驗室等重大創新平臺創新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推動建立科技領軍人才負責制,建立充分體現知識、技術、成果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打造引才聚才育才良好制度環境。
七、聚焦體制機制改革,著力推進創新治理現代化
1、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機制
● 完善科技投入機制
● 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方式
●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
2、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
● 完善科技項目組織機制
● 完善科技計劃監督評估體系
● 推進科技獎勵改革
● 推進科技評價改革
3、拓展科技交流合作
● 加強國際科技交流合作
● 加強國內科技交流合作
4、構建軍民科技協同創新體系
5、推進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建設
● 積極開展專利導航和創造
●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服務
● 實施重點產業技術標準
6、實施重點產業技術標準
● 探索建設科技風險預警監測體系
● 完善重大科技風險防控協調機制
● 建設科技協同信息網絡安全機制
7、開展創新文化建設
廣東省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別公布的高企名單
2019年共有三批次高新技術企業,共有10525家企業被認定為廣東省2019年高新技術企業(名單見附件1-3),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期限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有三批次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公布,共有13198家企業被認定為廣東省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名單見附件1-4),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期限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有兩批次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公布,共有8800家企業被認定為廣東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期限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附件:
廣東省高企申報程序
(一)網上注冊登記。
1、首次申報認定的企業。企業須分別按順序先后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入口和“省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完成注冊審核并激活賬號。
(1)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企業須在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上注冊“單位用戶(法人)”賬號,按網站的操作指引完成實名制認證,并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入口進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以下簡稱“國家高企工作網”)完善企業信息并獲取系統注冊號。
(2)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企業在“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后,須在“省陽光政務平臺”上再次注冊。新注冊單位默認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登錄賬號,企業注冊時需準確填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每家企業只能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一個賬號。(注冊指引見附件1)。
2、已有賬號的企業。曾申請認定的企業已完成注冊,不須重復注冊,可沿用“國家高企工作網”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企業登錄后須及時更新“國家高企工作網”、“省陽光政務平臺”上的企業注冊信息。對于在高企有效期內異地搬遷至廣東省內(不含深圳)的企業,請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高企申請書前確認在“國家高企工作網”中的認定機構為“廣東省認定機構辦公室”。
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過但發生了工商更名,須在該平臺更名模塊提出申請,由企業所在地科技部門審核后完成更名(注冊注意事項見附件2)。
企業在“國家高企工作網”存在多個注冊賬號,須及時報告地市科技部門,地市科技部門匯總后報省科技廳,省科技廳將注銷重復賬號,防止認定備案數據對接出錯。
(二) 填寫、提交高企申報材料。
為貫徹落實我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便捷企業申請高企認定,從2022年起高企認定不再需要提交紙質申請材料,企業只需在“省陽光政務平臺”上按高企認定申請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
1、填寫完善單位基本信息。企業使用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省陽光政務平臺”,在“系統管理—單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單下,填寫完善單位的基本信息、單位融資信息等。
2、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附件3),企業可以自主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按要求在“國家高企工作網”中填報并生成《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并簽字蓋章上傳到“省陽光政務平臺”后,不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3、填寫申請書。在“申報管理—項目申請—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模塊,按要求填寫認定申報信息、逐一上傳附件材料,完成網上填報。在填報前,企業需通過“省陽光政務平臺”獲取“國家高企工作網”上的企業名稱和注冊號,為了準確向“國家高企工作網”對接企業的申報資料,企業須認真核對獲取的有關信息。
4、核對差異數據。企業需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稅務數據使用授權書》,并比對高企認定申報財務數據與匯算清繳數據,如數據不一致應上傳《財務數據比對差異說明》。
5、對于已有數字簽名的企業,鼓勵使用數字簽名提交高企認定申報,其他企業可自愿申請數字簽名辦理高企認定申報。(操作指引見附件4)
(三)審核推薦。
申報企業對提交的高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地市科技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可會同地市財政、稅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實企業申報信息,重點對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科技活動人員、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情況、研發組織、申報數據與匯算清繳數據一致性、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以及企業申報名稱與注冊號等信息是否與“國家高企工作網”的企業信息完全一致等開展核查。
各地市科技部門根據企業核查情況,出具推薦意見并推薦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對不推薦的企業,各地市科技部門要及時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批復并退回企業申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