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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區縣政策文件

江津區穩企惠企政策丨企業的福音~《江津區2023年推動經濟企穩恢復提振政策匯編(一)》最新出臺!

作者:發布時間:2023-04-14瀏覽量:193次

江津區2023年推動經濟企穩恢復提振政策匯編

獎補及優惠政策申報/ 疑問解答請致電: 157-2334-8380 (微信同號)


近日,環紐小編獲悉,江津區經信委最新出臺《江津區2023年推動經濟企穩恢復提振政策匯編(一)》,由于政策內容較多,本文僅展示部分內容,完整內容請滑到本文末尾下載附件即可查看,以下為部分政策原文:


為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發展,推動經濟企穩恢復提振,市委、市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區委、區政府結合江津實際,研究制定并綜合實施退稅減稅、降費讓利、房租減免、財政補貼、金融支持、援企穩崗等穩企惠企政策,并形成《江津區2023年推動經濟企穩恢復提振政策匯編(一)》,方便廣大企業“一站式”了解、申報、享受惠企政策,請廣大企業下載了解參考。


一、區財政局穩企惠企政策

(一)政府擔保貸款及貼息。

1.政策依據:《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關于開展財政支持民營和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改革試點的通知》(津財產業〔2023〕5號)。

2. 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政府設立3000萬元風險補償金,為小微企業擔保貸款的純信用擔保貸款,產品名稱叫增信信用貸款,簡稱“增信貸”,同時為支持鄉村振興,在“增信貸”產品的基礎上設立面向農業農村的“鄉村振興貸”。對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獲得“增信貸”或“鄉村振興貸”的企業,給予1%的貼息。

4.政策執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1)行業主管部門:有貸款需求的民營和小微企業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貸款需求,填寫《政府增信風險補償信貸業務申請推薦表》。行業主管部門收到企業的申請后,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信用及行業支持方向進行初步審核,提出書面意見后向合作銀行(目前合作銀行為農業銀行江津支行和恒豐銀行江津支行)推薦。(2)合作銀行:貸款合作銀行對申請貸款的企業進行貸前調查,調查結束后,提出貸款意見。(3)區財政局:企業貸款還清后,填寫《政府增信風險補償信貸業務財政貼息申請表》交區財政局,區財政局將貼息資金直接補貼給企業。

6. 咨詢單位及科室:區財政局產業發展科。

7. 聯系人:馬成菊,聯系電話:023—81220445。


(二)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1.政策依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市財政局《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渝財采購〔2022〕6號)。

2. 支持行業:中小企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政府采購中的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對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政府采購工程預留比例繼續按40%以上執行至2023年年底。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繼續按10%—20%執行。

4.咨詢單位及科室:區財政局會管監督(采購)科。

5.聯系人:嚴君,聯系電話:023—81220451。


(三)降低融資擔保綜合成本。

1.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財政金融聯動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81號),市財政局等3部門《關于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助力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通知》(渝財金〔2022〕20號)。

2. 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免收擔保費。鼓勵區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可持續發展前提下,降低融資擔保費率,力爭將小微企業擔保費率逐步下降至1%。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對符合條件的前述融資擔保業務,按規定納入再擔保業務分險范疇。

4.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1)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擔保費優惠費率。企業向區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交擔保貸款申請,擔保機構對企業進行盡調,評審,簽約,收費后,銀行放貸。(2)再擔保公司: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將政策范圍內的擔保業務向再擔保公司提交分險備案,發生代償后給與代償分擔。

6.咨詢單位及科室:區財政局產業發展科、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金融發展科。

7.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馬成菊,023—81220445;汪理,023—47269980;梁瓊,023—47292726。


(四)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

1.政策依據: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關于印發重慶市小微企業、“三農”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金〔2022〕19號)。

2. 支持行業:擔保機構。

3.政策內容及標準:實施融資擔保降費獎補,對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給予1%—1.3%的擔保費補貼,展期業務一并納入獎補范疇。實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獎勵,對首貸業務、低費率業務、支小支農占比較高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給予2‰—6‰的績效獎補。

4.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區經濟信息委對擔保機構提交的符合條件的擔保項目進行審核,區財政局對審核后的項目核算擔保費補貼和績效獎勵,區財政局向擔保公司支付獎補資金。

6.咨詢部門:區財政局產業發展科、區經濟信息委中小企業科。

7.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馬成菊,023—81220445;王伯樂,023—47521179。


(五)再擔保費全額補助。

1.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個體工商戶和中小微企業發展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122號)。

2. 支持行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

3.政策內容及標準: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開發專屬信用擔保類金融產品,降低融資擔保費率,對擔保費率低于0.5%的,給予績效獎勵。加大再擔保分險支持力度,對2023年6月前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授信范圍內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給予再擔保費全額補助。

4.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5.申報流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將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提交備案至再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審核后提交備案至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政策期限內備案的融資擔保業務再擔費全額補助,并對發生代償的已備案項目與擔保機構按比例分險。

6.咨詢部門:區財政局產業發展科。

7.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馬成菊,023—81220445;梁瓊,023—47292726。


二、江津區稅務局穩企惠企政策

(一)擴大“六稅兩費”減征范圍。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落實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通知》(渝財規〔2022〕2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政策執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線上辦理:登陸重慶市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財產和行為稅申報→錄入識別號回車→選擇是否適用“本期是否適用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征政策 ”→選擇相應稅種→稅源采集錄入數據→保存→申報。

6.申報材料: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除申報表單外,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財產和行為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黃建軍,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2208。


(二)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優惠。

1.政策依據:重慶市稅務局《關于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6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困難減免:

(一)被認定為重慶市級特困企業,且申請減免稅款所屬年度發生經營性虧損的。

(二)因風、火、水、地震等造成的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納稅人遭受重大損失的。“重大損失”是指因上述情形造成的資產直接損失額,減除各類賠償、財政補助等款項后,實際損失金額超過遭受損失上月(季)末資產總額20%(含)以上。

(三)從事國家鼓勵和扶持產業或社會公益事業,且申請減免稅款所屬年度虧損額超過當年收入總額50%(含)以上的。“國家鼓勵和扶持產業”是指國家發改委公布的《產業構調整指導目錄》或者《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60%(含)以上?!吧鐣媸聵I”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

(四)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至破產程序終結期間,房產和土地已停止用于生產經營的。

(五)因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城鄉發展規劃調整等特殊原因,導致房產和土地不能正常使用的。

(六)執行縣(含)以上人民政府定價并承擔公益服務職能,連續三年虧損或申請減免稅款所屬年度虧損額超過當年收入總額50%(含)以上的。

(七)其他特殊困難情形。

4.政策執行期限: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5.申報流程:符合《公告》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的,納稅人應于困難減免稅所屬年度終了后6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符合本公告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的,在困難情形發生后至次年6月底前申請困難減免。該優惠政策需線下申請辦理。

6.申報材料:(1)《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2)減免稅申請報告(列明納稅人基本情況、申請減免稅的理由、依據、范圍、期限、數量、金額等);(3)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納稅人使用房產、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查驗后退回);(4)相應財務報表。期末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支出資料。(5)證明納稅人困難或符合減免條件的其他資料:①市級特困企業申請減免的,應提供市級特困企業的認定文件。②因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申請減免的,應當提供財產損失鑒定報告、保險公司理賠證明或者其他受災損失證明資料。③從事鼓勵和扶持產業申請減免的,應提供摘錄相關內容的資料,具體包括目錄名稱、公布年份、適用的行業大類、小類名稱。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申請減免的,應當提供相關的文件資料。④依法進入破產程序申請減免的,應提供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文書,房產和土地停止用于生產經營的證明材料。⑤因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城鄉發展規劃調整等特殊原因申請減免的,應提供縣(含)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有關證明資料。⑥執行縣(含)以上人民政府定價并承擔公益服務職能申請減免的,應提供縣(含)以上人民政府或相關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⑦其他特殊困難情形證明資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財產和行為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楊計晨龍,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2208。


(三)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政策執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1)季度申報: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查賬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稅月(季)度申報→A200000主表第13行增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系統自動判別,申報享受)。(2)年度申報: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核定征收/查賬征收)所得稅年度申報→A107040 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系統自動判別,申報享受)。

6.申報材料: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留存備查的資料有:(1)所從事行業不屬于限制和禁止行業的說明;(2)從業人數的計算過程;(3)資產總額的計算過程。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四)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1.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10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自2022年1月1日起,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當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4.政策執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起。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并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填寫第7行。

6.申報材料: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按“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申報時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五)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號)。

2.支持行業:西部大開發鼓勵類行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

4.政策執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查賬征收)所得稅季度申報第13行次“減免所得稅額”增行、年度申報→A107040 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填寫第21行占比)。

6.申報材料: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六)延期繳納稅款。

1.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對受疫情影響,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企業,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特定涉稅信息報告→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核準。

6.申報材料:《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銀行開戶行清單、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征收管理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梁譙,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71025。


(七)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

1.政策依據:財政部等4部委《關于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號),財政部等4部委《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國家稅務總局等4部委《關于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操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10號),市財政局等5部門《關于落實退役士兵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渝財規〔2019〕2號),市財政局等4部門《關于延長重點群體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渝財規〔2021〕8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7800元。

4.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企業重點群體人員采集→提交“企業重點群體人員采集表”進行備案。申報增值稅時填寫附表《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中“減稅性質代碼及名稱”欄。

6.申報材料:企業招用重點群體享受本項優惠的,由企業留存以下材料備查:(1)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及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創業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2)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認定證明》。(3)《重點群體人員本年度實際工作時間表》。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貨物和勞務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郭勛,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71397。


(八)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

1.政策依據:財政部等3部委《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號),市財政局等5部門《關于落實退役士兵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渝財規〔2019〕2號),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延長退役士兵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渝財規〔2022〕1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9000元。

4.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企業退役士兵采集→提交《企業重點群體人員采集表》備案。申報增值稅時填寫附表《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中“減稅性質代碼及名稱”欄。

6.申報材料: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將以下資料留存備查:(l)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2)企業與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記錄;(3)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業工作時間表(見附件)。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貨物和勞務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郭勛,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71397。


(九)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

1.政策依據:財政部等4部門《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關于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1〕413號)。

2.支持行業: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對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政策執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查賬征收)所得稅季度申報第8行次“所得減免”增行、年度申報→A10702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相關欄次。

6.申報材料: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十)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

1.政策依據:財政部等4部門《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關于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1〕413號)。

2.支持行業: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對國家鼓勵的線寬小于130納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屬于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清單年度之前5個納稅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總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4.政策執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查賬征收)所得稅季度、年度申報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欄次。

6.申報材料: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十一)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

1.政策依據:財政部等4部門《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

2.支持行業: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政策執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查賬征收)所得稅季度申報第8行次“所得減免”增行、年度申報→A10702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相關欄次。

6.申報材料: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十二)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

1.政策依據:財政部等4部門《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關于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1〕41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

2.支持行業: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4.政策執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查賬征收)所得稅季度申報第8行次“所得減免”增行、第13行次“減免所得稅額”增行欄;年度申報→A10702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相關欄次、A107042 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

6.申報材料: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十三)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

2.支持行業:制造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查賬征收)所得稅年度申報→A107010 表,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填寫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26行。

6.申報材料: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按“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申報時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十四)農業相關政策。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農產品初加工有關范圍的補充通知》(財稅〔2011〕2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48號)。

2.支持行業:農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對銷售符合條件的農業初級產品實行9%的增值稅稅率;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對符合相關條件的以部分農林剩余物為原料生產燃料電力熱力和以部分農林剩余物為原料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納稅人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對符合規定范圍的農產品初加工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農產品加工企業可以憑收購發票按規定抵扣增值稅。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對銷售符合條件的農業初級產品實行9%的增值稅稅率: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一般納稅人適用)附表一填寫。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收減免→稅收減免備案→增值稅→選擇“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進行備案,享受時登錄電子稅務局→特色業務→退稅套餐→退稅類型選擇“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并填寫表格信息。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電子稅務局→特色業務→退稅套餐→退稅類型選擇“增值稅制度性留抵退稅”并填寫表格信息。農產品加工企業憑收購發票按規定抵扣增值稅申報: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一般納稅人適用)附表二。對符合規定范圍的農產品初加工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查賬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稅月(季)度申報→填列A200000主表第7行。年度申報: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核定征收/查賬征收)所得稅年度申報→A107020 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一、農、林、牧、漁業項目”。

6.申報材料:對銷售符合條件的農業初級產品據實享受。申請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退稅需報送資料:(1)《退(抵)稅申請審批表》;(2)申報即征即退聲明材料(見附件)(3)與申報即征即退稅款相對應的原繳款證明復印件;(4)符合享受優惠條件以及《目錄》規定的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的書面聲明材料。日常申請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退稅資料要求:納稅人后續申請增值稅退稅時,相關證明材料未發生變化的,無需重復提供,僅需提供退稅申請材料并在退稅申請中說明有關情況。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在發生變化后首次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留抵退稅線上申請無需紙質資料。企業所得稅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申報時無須再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貨物和勞務稅科、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郭勛,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71397;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十五)邊銷茶增值稅政策。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邊銷茶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4號)。

2.支持行業:邊銷茶生產企業及經銷企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對邊銷茶生產企業銷售自產的邊銷茶及經銷企業銷售的邊銷茶免征增值稅。

4.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不需要備案但需在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邊銷茶生產企業名單內。申報增值稅時填寫附表《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中“減稅性質代碼及名稱”欄。

6.申報材料:無。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貨物和勞務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郭勛,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71397。


(十六)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號)。

2.支持行業:電影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對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查賬征收)所得稅年度申報→A106000 表,根據虧損情況填寫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第5列。

6.申報材料: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除申報表單外,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十七)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0號)。

2.支持行業:文化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對符合條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后退100%或50%的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印刷、制作業務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級及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以上政策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

4.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無需備案。

6.申報材料:申報增值稅時填寫附表《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中“減稅性質代碼及名稱”欄。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貨物和勞務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郭勛,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71397。


(十八)車船稅優惠政策。

1.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財產和行為稅申報→錄入識別號回車→選擇是否適用“本期是否適用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征政策 ”→選擇車船稅種→稅源采集錄入數據→保存→申報。

6.申報材料: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申報時無須再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財產和行為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黃建軍,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2208。


(十九)新能源汽車政策。

1.政策依據:財政部等3部門《關于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條),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發展新型消費釋放消費潛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41號),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發改工業〔2020〕1091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將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政策延續至2023年底。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對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減按0.5%征收增值稅。

4.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其他申報→車輛購置稅申報。

6.申報材料:線下申報:(1)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單位需蓋公章 );(2)購車發票第一聯復印件;(3)購車發票報稅聯第三聯原件;(4)整車合格證附件;(5)車主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經辦人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進口車輛所需資料:(1)車輛一致性證書復印件;(2)貨物進口證書復印件;(3)進口機動車車輛隨車檢驗單復印件;(4)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專用進口車輛電子信息復印件。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貨物和勞務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郭勛,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71397。


(二十)出口退(免)稅政策。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國有農用地出租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自2020年1月20日起,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的,在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出口退稅管理,與正常申報流程一致。                                                   

6.申報材料:除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的,需額外報送《出口貨物收匯情況申報表》外,其他與正常申報材料一致。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岳燕雨,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82909。


(二十一)進一步加大出口退稅支持力度。

1.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等10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大出口退稅支持力度促進外貿平穩發展的通知》(稅總貨勞發〔2022〕36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強化出口信用保險與出口退稅政策銜接。企業申報退稅的出口業務,因無法收匯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險賠款的,將出口信用保險賠款視為收匯,予以辦理出口退稅。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出口退稅管理,在正常申報流程的基礎上,增加《出口貨物收匯情況申報表》填報。

6.申報材料:《出口貨物收匯情況申報表》、出口信用保險合同、保險理賠單據、賠款入賬流水等資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岳燕雨,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82909。


(二十二)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公告》(2020年第15號)。

2.支持行業:瓷制衛生器具、植物生長調節劑等部分產品。

3.政策內容及標準: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自2020年3月20日起,將瓷制衛生器具等1084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將植物生長調節劑等380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9%。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無。

6.申報材料:無。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8.辦理地點:無需辦理。

9.聯系人:岳燕雨,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82909。


(二十三)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號)。

2.支持行業:科技型中小企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居民企業(查賬征收)所得稅年度申報→A107010 表,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填寫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27行。

6.申報材料: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按“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申報時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所得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曹松,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1357。


(二十四)對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1.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號),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研發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號)。

2.支持行業: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

3.政策內容及標準:繼續對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登陸重慶市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出口退稅管理進行申報。

6.申報材料:《購進自用貨物退稅申報表》、采購國產設備合同、增值稅專用發票。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岳燕雨,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82909。


(二十五)落實差別化房地產稅收政策。

1.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65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落實差別化房地產稅收政策。家庭新購住房,在辦理不動產權證前轉讓家庭唯一原住房的,按照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稅優惠政策;若家庭仍有1套住房的,對新購住房按照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稅優惠政策。對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選擇貨幣補償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免征契稅;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政府相關標準取得的貨幣補償,免征個人所得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的,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僅對差價部分征收契稅。

4.政策執行期限:暫無。

5.申報流程:線下辦理。

6.申報材料:《契稅納稅申報表》2份;不動產權屬轉移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發票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減免契稅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查驗后退回)。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財產和行為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易楷力,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2208。


(二十六)養老托育服務業紓困扶持政策。

1.政策依據:市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重慶市貫徹〈養老托育服務業紓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渝發改財金〔2022〕1445號)。

2.支持行業:養老托育服務業。

3.政策內容及標準: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

4.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5.申報流程: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財產和行為稅申報→錄入識別號回車→選擇是否適用“本期是否適用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征政策 ”→選擇相應稅種→稅源采集錄入數據→保存→申報。

6.申報材料: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除申報表單外,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財產和行為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黃建軍,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62208。


(二十七)階段性減征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1.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

2.支持行業:普惠。

3.政策內容及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4.政策執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申報流程:(1)電子稅務局: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進入增值稅申報模塊—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其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征點銷售額”相關欄次。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全部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其他免稅銷售額”欄次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對應欄次。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資格信息報告→提交“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聲明申請”或“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聲明申請” →每月征期內,按可計提金額填列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四相關欄次。(2)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可自行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簽字蓋章后到辦稅服務廳前臺進行納稅申報。

6.申報材料:加計抵減電子稅務局申報無需材料。

7.咨詢單位及科室:12366本地熱線、貨物和勞務稅科。

8.辦理地點:線上—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線下—江津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重慶市江津區德澤路536號重慶市江津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9.聯系人:郭勛,聯系電話:47512366、023—47571397。


由于《江津區2023年推動經濟企穩恢復提振政策匯編(一)》篇幅較長,本文僅展示部分內容,完整政策內容請下載附件進行查看:

1.關于印發《江津區2023年推動經濟企穩恢復提振政策匯編(一)》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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