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區 | 重慶市江津區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
為統籌推進我區標準化發展,根據《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1〕143號)等文件精神,經區政府同意,現就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持續實施標準化戰略,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創新發展,加快建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助力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以高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為建設經濟強、百姓富、生態美、文化興的現代化江津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實現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并重轉變,標準運用由產業與貿易為主向經濟社會全域轉變,標準化發展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全區標準制定水平、實施水平、監管水平明顯提高,全區標準化發展基礎進一步夯實,標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顯著發揮。
到2025年,新增參與制定(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10項以上、地方標準2項以上,新自我聲明公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50項以上,新培育發展團體標準3項以上,新建設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3個以上。
到2035年,市場驅動、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社會參與、開放融合的標準化格局全面形成,標準化有力促進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發展,成為助力高技術創新、促進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務
(一)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動發展。
1.以科技創新提升標準水平。
積極探索標準引領產業發展、圍繞創新成果進行創業等模式,持續實施科技標準產業與聯盟同步發展促進行動,及時將先進適用的科技創新成果融入標準,提升標準技術水平。鼓勵我區優勢、特色技術轉化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支持在重要行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等領域利用自主創新技術制定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將經濟效益顯著、具有創新性和引領示范作用的標準納入我區科學技術獎勵評獎范圍,激發全社會標準化創新活力。(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評價機制和服務體系,推進技術經理人、科技成果評價服務等標準化工作。支持企業參評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形成一批掌握國內外標準、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勢產業。將標準研制融入共性技術平臺建設,縮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標準研制周期。(區科技局、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標準化助推高質量發展。
3.筑牢產業標準化發展基礎。
深入開展標準助推質量提升行動,聚焦重點產業鏈,推進關鍵共性技術和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工業基礎軟件、先進基礎工藝等基礎領域標準化,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推動電子、汽車摩托車、裝備制造、消費品、原材料等支柱產業標準化,建立健全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標準,形成產業優化升級的標準群。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化路線圖研究,研制一批技術自主、應用帶動的新標準,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在新材料、生物技術、綠色環保等應用前景廣闊的技術領域,加強標準研制與產業推廣,加快新技術產業化步伐。(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大數據智能化標準化建設。
建立健全政府數據管理與開放共享標準體系,推進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整合應用的標準體系建設。圍繞智慧政務、智慧農業、智慧醫療、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監管等領域需求,加快大數據標準化建設,助推“智造重鎮”“智慧名城”建設。(區發展改革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委、區衛生健康委、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綠色發展標準化保障。
5.加強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支撐。
積極參與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工程,健全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標準體系。推動實施地區、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標準。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提升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能耗限額要求,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嚴格執行國家重點行業和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標準,推行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江津區市場監管局、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持續優化生態環境標準。
加強“無廢城市”標準化建設。推進環保、土地、水利、林業、能源、氣象、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保護等標準體系建設,嚴格執行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方法等標準,持續改進生態環境質量。(區發展改革委、江津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利局、江津區市場監管局、區林業局、區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筑牢綠色生產標準基礎。
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使用、適度規模養殖、循環型生態農業、農產品食品安全、監測預警等綠色農業發展標準。不斷完善資源循環利用、產品綠色設計、綠色包裝和綠色供應鏈等標準。推動建立健全綠色金融、生態旅游等綠色發展標準。推進綠色建造標準研究,構建綠色城市標準化技術支撐平臺,完善綠色建造設計、施工、運維、管理標準,構建工程建設綠色標準體系。(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農業農村委、區文化旅游委、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鄉村振興和社會建設標準化進程。
8.推進鄉村振興標準化建設。
加快構建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推進現代特色效益農業發展,參與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以及農業機械化等領域標準制定(修訂),大力提升農業生產現代化、規?;藴驶?。以糧油、蔬菜、生豬、中藥材等為重點,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努力構建全要素、全鏈條、多層次的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參與農村公共服務、農村社會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等標準的制定(修訂),助力美麗鄉村建設。加強公共資源配置、要素自由流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等領域的標準應用,推進度假休閑、鄉村旅游、民宿經濟、傳統村落保護等標準化建設,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推動行政管理和社會治理標準化建設。
重點推進行政許可、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行政執法、政務服務、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標準推廣,加強電子政務、數字政府和營商環境標準化建設。推進機關事務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強化信用信息采集與使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和能力建設等領域標準的實施,全面提升數字安全水平。圍繞鄉村治理、網格化管理,推進各級綜治中心標準化建設,推動社會治理標準化創新。(區政府辦公室、區發展改革委、區公安局、江津區市場監管局、區政務服務辦、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強高品質生活宜居地標準化工作。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進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標準體系建設,推進智慧醫院和疾控、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推動建立分級管理、保障適度、動態調整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構建老年人、殘疾人、退役軍人服務標準化體系,打造公共服務優質、宜居宜業宜游的高品質生活圈。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品牌化建設,助推休閑旅游勝地建設。開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民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應急局、區體育局、江津區市場監管局、區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區域協同發展標準化支撐。
11.加強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標準化協同發展。
在農業農村領域參與研制一批共同適用的地方標準,推進標準信息和標準化人才隊伍共建共享,逐步實現標準統一,促進區域一體化發展。推進川渝毗鄰地區合作共建區域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打造高水平標準化合作平臺。(區農業農村委、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標準化。
以標準化的理念和方法,推動建城區城市品質提升標準化,開展一批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加強新型城鎮化標準化建設,推動開展全域標準化試點,建立層次分明、科學合理、適用有效的標準體系,滿足城鄉規劃、建設與管理的需要,提升標準化對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服務能力。(區城市管理局、江津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落實)
13.深化標準化交流合作。
建立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產學研聯動的標準化工作機制,統籌推進標準化與科技、產業、金融對外交流合作,促進政策、規則、標準聯通。支持企業、社會團體、科研機構等積極參與、建設各類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持續開展重點領域標準比對分析,合理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農業農村委、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標準化改革創新。
14.優化標準供給結構。
充分釋放市場主體標準活力,擴大市場自主制定標準比重,優化市場自主制定標準體系結構。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引導社會團體制定原創性、高質量標準。鼓勵企業構建技術、專利、標準聯動創新體系,支持領軍企業聯合科研機構、中小企業等建立標準合作機制。深入推進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區經濟信息委、區民政局、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強化標準實施應用。
完善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活動中應用先進標準機制,推進以標準為依據開展宏觀調控、產業推進、行業管理、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強化標準實施與產業政策、區域政策、節能環保政策等銜接。健全基于標準或標準條款訂立、履行合同的機制。推進市場自主制定標準交易制度,加大標準版權保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完善對標達標工作機制,推進企業提升執行標準能力,瞄準國際先進標準提高水平。(區經濟信息委、區司法局、區財政局、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標準制定和實施的監督。
強化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發揮市場對團體標準的優勝劣汰作用。完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對自我聲明公開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加強事中事后監督檢查,確立標準對質量的“硬約束”。建立標準實施舉報、投訴機制,鼓勵社會公眾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區政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夯實標準化發展基礎。
17.大力發展標準化服務業。
完善促進標準化服務業發展的措施,培育壯大標準化服務業市場主體,提供標準咨詢、標準研究、標準制定等服務。推進標準與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協同發展,面向企業、產業、區域提供全鏈條、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大力發展新型標準化服務工具和模式,提升服務專業化水平。(江津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18.加強標準化專業人才培養。
支持高等院校開設標準化相關課程,加強標準化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推動標準化普及教育。依托高等院校、企業及科研院所加強標準化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加強標準化技術組織和企業標準化培訓,提升企業管理層和員工的標準化技能、標準化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政府公務人員和社會公眾的標準化知識。加強基層標準化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營造標準化良好社會氛圍。
積極宣傳貫徹《重慶市標準化條例》《重慶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夯實標準化法治基礎。廣泛開展“世界標準日”宣傳周、質量月、消費者權益日等標準化宣傳活動,深入企業、機關、學校、社區、鄉村宣傳標準化知識,普及標準化理念、知識和方法,提升全社會標準化意識,推動標準化成為政府管理、社會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努力形成人人關注標準、人人使用標準的良好環境。大力培育發展標準化文化。(區司法局、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對標準化工作的全面領導,完善標準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我區標準化工作重大事項。將本實施意見主要任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效銜接、同步推進,結合實際推動各項標準化工作,加大標準化戰略實施力度。
(二)完善配套政策。
各部門要強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進科技、產業、貿易等政策協同。建立標準創新獎勵制度,對在標準化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相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統籌部門預算保障好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和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重點標準體系規劃研究,以及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標準化工作。開展標準化發展評價,將相關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嚴格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實施評估機制,把相關結果作為改進標準化工作的重要依據。重大事項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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